流产药使用
4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0万元,王可歆(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)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。
流产药使用序号
流产药使用当事人名称
流产药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流产药使用主要违法违规行为
行政处罚内容
流产药使用作出决定机关
1
流产药使用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
流产药使用甬金罚决字〔2025〕38号
财务数据不真实
流产药使用罚款10万元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
2
王可歆(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)
流产药使用甬金罚决字〔2025〕39号
财务数据不真实
警告,并处罚款1万元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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